近年来,随着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蓬勃发展,网络直播、微商电商等“新个体经济”层出不穷,利益诉求独特。在这种背景下,建立既促进发展又规范秩序、既创造环境又维护权益实现多元目标的法规制度尤为紧迫。
为了促进个体工商户稳定和健康发展,11月1日已经开始启用新的发展条例——《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下称《条例》)正式施行。《条例》几个关键政策:
1、个体户可以变更为经营者
2、可以自愿变更升级为企业
3、涉及到行政许可,简化手续,提供便利;
4、个体户也可以参与政府采购、招投标等活动,不得歧视。
税务总局表示,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的税费优惠政策也年年加力、步步扩围、层层递进。今年实施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通过“退、减、免、缓”的方式,进一步加大对个体工商户的支持力度。
这其中包括,属于一般纳税人的个体工商户,与其他企业一样,可以按规定享受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将减征“六税两费”政策的范围由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扩围至全部个体工商户。对包括个体工商户在内的小规模纳税人阶段性免征增值税。对制造业个体工商户延缓缴纳部分税费。个体工商户还可以按规定享受阶段性降低失业、工伤保险费率和缓缴社保费政策。在税费等一系列政策的共同作用下,2020年以来至今年9月,全国涉税市场主体中累计新办个体工商户1734.2万户,为稳就业、保民生发挥了积极作用。
为了适应数字经济的发展和一些新业态的出现,《条例》既有支持个体工商户在社区从事与居民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经营活动的表述,又有引导和支持个体工商户加快数字化发展的要求。特别是针对个体工商户反映的线上经营有关问题,《条例》要求平台经营者为平台内的个体工商户线上经营提供支持,不得进行不合理限制,附加不合理条件或者收取不合理费用。
《条例》的颁布,有利于更好地促进个体工商户长远健康发展、创新反战,在经济社会中发挥更大的作用。